資金與家庭責任

租房與買房長期比較

揭露全部假設,呈現多情境的長期成本。

01

從同一筆錢,整理兩份居住帳

先整理共同本金與月預算,再分開填租約、購屋與房貸。切換步驟保留本頁輸入;未確認費用不當0,已知方案可獨立查看。

1 共同資金

只在本頁記憶體保留,重載後清空。帶入範例是明確動作,不預設個人條件。

兩方案從同一筆錢、同一預算開始

去哪裡找 資產對帳單與租約、預定交屋資料所屬月份;本表以該月月初為共同起點。

去哪裡找 自己的居住計畫;本頁工程上限1200月,須大於0,不是官方投資期間。

去哪裡找 兩條路徑都能使用的同一筆資產,確認沒有重複算押金或貸款額度。

去哪裡找 家庭收支中每月底可用於住房與剩餘儲蓄的同一金額;不是只填房租或月付。 已扣其他生活支出與債務;確定本期沒有可撥款才填0。

去哪裡找 自己設定且已涵蓋該資產稅費的假設,不推薦商品或預測報酬。可填0或負值(大於-100%);租買都用同一口徑。

去哪裡找 租約調租條款、個人情境設定。週年情境:租金與月均費第1年不增,第13期調整;房價在滿12、24月的期末邊界成長1、2次;月有效調整是數學情境,不能冒充租約。

去哪裡找 自己的居住計畫;持有只比帳面資產,出售須再扣完整稅與交易成本。

去哪裡找 自己的資金分配。期末是最後一月結算後、下一月份第一日邊界;本金與預算同口徑,無額外融資或補款,不推定真實扣款日。

去哪裡找 本頁不預測房價、租金或報酬;共同本金已排除其他用途,所有條件會列在結果旁。

數字與費用名稱不會上傳、存檔或送到分析服務。只用自行設定情境,不推薦商品,也不給單一租買決定。

02

租買情境與居住資金工作單

第一次整理後,修改條件會即時更新。

回到條件修改

先用共同本金與預算建立兩份居住帳

費用、押金與貸款分開。自行設定租金、房價與替代資產情境後,再看資金何時不足、期末口徑及三軸敏感度。不提供單一應租或應買建議。

公式、規則與使用限制

租與買使用同一可用本金、同一月底住房預算與同一自設替代資產年有效報酬。扣起始一次費與頭期/押金後建立每月帳;預算差額由可投資資金支付,資金不足時停止,不把負資產無限滾算或自動增貸。

房貸使用共用本息攤還核心,年名目利率除12的月期情境可含已知分段、寬限與提前還本。本金是現金支出並降低負債;期末房價只減剩餘本金一次。持有費是使用者明示月均預算,銀行實際日息、跨日與元尾另核。

可退押金另列資產,返還月份需明示;未退款不當已收現金。租金與費用可選週年或月有效成長,房價與租金時點清楚分開。期末繼續持有的帳面資產包含房屋權益/未退押金,沒有出售,也未扣出售稅費,不能當全部可花現金。

期末出售由賣房工具相同核心處理:所得稅、土增稅與全部費用底稿須對應同一購入、期末月份、本人範圍與價格。一般購入日期/價格矛盾、未知認列或未公告年度規則都停止相關完整比較。只完成費用時,另列前稅分項,不當免稅或完整實拿;未實收重購退稅不加進期末資產。

至少三軸各兩個自設敏感度值,分別改租金成長、房價成長與替代資產報酬並重跑全部帳本。不是報酬預測,也不推薦單一租買選擇。考選部112年原題僅提供官方題目,本頁手算是規則導出的獨立驗證,沒有冒稱取得官方答案。

本工具比較明示的月期情境,不預測市場、貸款核定或法定稅額。貸款與費用不支持的條件需向銀行/承辦機關核對;實際中途搬家、額外融資、日間收付順序與個案未核稅費不會自行補值。未來年度官方數字查無資料時,停止受影響分項,保留其他已知工作單。

常見問題

期末買方比較高,就表示應該買房嗎?

不是。差額受租金、房價、替代資產報酬、居住期間與費用影響;本頁用三軸敏感度讓你看條件改變,沒有單一建議,也未評估居住品質或商品適合度。

頭期款、房貸本金為什麼不全算成費用?

它們是資金支出並形成權益、降低負債。利息與費用另列;期末房價再扣剩餘本金一次,不把同一本金當費用重扣。

押金何時算回我的錢?

需要明示返還月份。退款前是另列押金資產,沒有投資報酬,也不是可花現金;期末才退款會進本模型現金帳,晚於期末則仍另列。

不知道管理、修繕或出售稅,能先填0嗎?

不可以。選尚待查證,只有逐項查明沒有才明示無費用。未知只撤相關方案與完整總額,另一已知方案仍可整理;出售前稅分項不能當完整實拿。

房貸是機動利率或有寬限,能算嗎?

可以明示填入利率全期不變的情境,或逐段填已有報價,並填寬限及可選還本。這是年名目利率除12的月期模型,實際日息/跨日與元尾需銀行核對。

期末出售為何還要填完整稅務底稿?

單純房價減貸款不是實拿。完整比較需同月份的房地合一或舊制年度稅、土增稅、全部交易費與額外清償費;底稿與本案購入價/日不一致時不能沿用。正式固定稅額也不能套不同房價的敏感度。

資金在中途不足,還會算完剩下年份嗎?

不會。結果顯示第一個不足月份與補款缺口,停止該路徑,不把負資金當投資資產滾算。可自行修改本金、預算或情境再比較。

可以列印,而且不留我的數字嗎?

可明確列印/另存PDF,保留主結論、假設、費用、完整逐月附表與來源。資料只在本頁記憶體,不上傳、不存檔、不加到網址,重載後清空。

公式來源與資料版本

115 年所得稅年度參數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公告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26-01-01
適用迄日
2026-12-31

適用 115 年所得、116 年申報;基本生活費仍未獲官方確認,受影響的最終稅負與退補稅暫停估算。

115 年基本生活費未獲官方確認

引用版本
官方公告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26-01-01
適用迄日
2026-12-31

尚未取得這個所得年度的正式公告,不套用前一年數字,也不以零替代。

114 年所得稅年度參數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公告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25-01-01
適用迄日
2025-12-31

適用 114 年所得、115 年申報;配偶、扶養、扣除及特殊所得依完整條件計算,不能只把月薪乘十二當成實際年度所得。

114 年一般扣除與特別扣除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公告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25-01-01
適用迄日
2025-12-31

各項須先確認適用條件。薪資特別扣除不納入基本生活費差額的比較項目;租金與長照仍有稅率及其他限制。

員工自提的薪資所得排除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公告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05-07-01

僅排除依法自願提繳部分;扣繳憑單已排除的同一筆自提,不再於本站重複扣除。

115 年一般扣除與特別扣除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公告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26-01-01
適用迄日
2026-12-31

依這個所得年度的已查核規則計算;有資格或金額未確認的項目,不用零補出完整年度總額。

114 年國內股利課稅選項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公告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25-01-01
適用迄日
2025-12-31

僅限已確認所得類別的境內居住者股利,合併與分開選項按整個申報戶計算;ETF 配息不能全部自認為股利。未確認的元尾捨入仍停止受影響金額。

115 年國內股利課稅選項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公告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26-01-01
適用迄日
2026-12-31

僅限已確認所得類別的境內居住者股利,合併與分開選項按整個申報戶計算;ETF 配息不能全部自認為股利。未確認的元尾捨入仍停止受影響金額。

房地合一 2.0 稅基與稅率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公告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21-07-01

成交所得、可認列成本與土地漲價總數額分開;各優惠需完整條件。舊版本出售、特殊認定與未確認的元尾不套本版本。

取得來源、持分與持有期間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公告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26-04-21

新舊制、取得成本及合併持有期間各自判斷;繼承、受贈或分次取得要按持分分段。這是現行條文組合版本,不宣稱所有片段於同日首次生效。

房地合一的取得成本與費用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公告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26-04-21

實際支出與稅法推計認列分開;繼承房貸、物價指數及部分償還須有已確認資料。一般房貸清償不重複扣作取得成本。

房地合一六年自住優惠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公告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26-04-21

戶籍與實際自住、出租營業及期間條件分別確認;資料不足不硬判優惠,不將一般自住與重購條件混用。

土地增值稅與自用住宅分支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公告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21-09-23

使用土地公告及申報現值,不以交易售價替代;一般、自用及長期持有減徵分開。未確認的元尾不得以網頁計算器的邊界錯誤補定。

三種重購退稅與款項時點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公告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26-04-21

房地合一、舊制所得稅與土地增值稅各自計算條件及期間;未核定或未入帳的退稅,不加進結案當日實拿。

114 年舊制房屋交易所得標準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公告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25-01-01
適用迄日
2025-12-31

限這個所得年度的官方地區標準;有核實成本時另處理,房屋所得還須與整戶年度所得稅整合,不能直接乘邊際稅率。

115 年舊制房屋缺成本標準未獲官方確認

引用版本
官方公告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26-01-01
適用迄日
2026-12-31

這個所得年度的標準仍未獲官方確認,不沿用前一年或填零。核實房屋所得可分項整理,最終年度稅額仍需完整已知資料。

仲介報酬的合計上限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公告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
官方現行上限為買賣雙方合計,不是賣方的固定費率;實際費用依契約。原始生效期間未獲確認,僅整理本次查核的現行資訊。

舊制房屋核實損益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公告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22-02-21

已確認的房屋成交價、成本與可認列費用分開;負損益另列財產交易損失,不能直接抵薪資或產生負稅額。全年稅額仍需同年全戶資料。

房地未分價時的舊制核實所得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公告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12-08-03

完整房地總價、買進成本及必要費用先核對,再依出售時屋評比例分攤;繼承受贈成本與普通買進不同。比例取整未確認時停止受影響數字。

舊制財產交易損失認列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公告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22-02-21

以同年度可認列財產交易所得為上限,餘額可能在其後三年度依序扣;憑證與認列需核對,免稅土地及新制損失不混用。

舊制繼承受贈成本物價調整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公告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26-07-15

2026年7月15日新令亦可能適用發布時尚未核課確定的既往案件;需案件狀態、同持分屋評及交易與取得月官方物價指數,不能自行估通膨代填。

房地合一應納稅額取整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公告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21-07-01

申報書最後應納稅額不足一元捨去;不代表中間成本、持分、重購或土地增值稅的取整方式都已確認。

房地合一推計移轉費用取整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公告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26-04-21

推計認列費用與實際現金支出分開;只限已核對適用範圍,持分上限及差額土地增值稅分攤未確認時停止。

歷史一般登記買入的日期與有憑成本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歷史規則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21-07-01
適用迄日
2026-04-20

一般買入後出售,請填兩次完成移轉登記的日期。取得日可早於2021年;若曾繼承、受贈、信託、重建或其他特殊取得,需改查對應規則。新制成本依憑證整理,舊制另算房屋部分。 2021-07-01至2026-04-20交易的一般完成登記買入房地;普通取得日可早於本版本生效日,版本按出售日選取。新制核實成本不替代舊制房屋分攤規則。 適用起日表示本片段已查核版本涵蓋範圍,不表示各條款首次立法日期。

房地合一重購:已查核歷史與現行範圍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歷史規則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21-07-01

新制依已繳房地合一稅與新舊房地認定價額試算可能退抵額。兩屋需符合設籍、自住及用途條件,申請與核定前先列待辦。 普通本人/配偶完成登記房地的已讀歷史/延續條款;每系統獨立基數。混合新舊持分重購價額分配、特殊owner及精確假日/月末期限未在本片段確定。 適用起日表示本片段已查核版本涵蓋範圍,不表示各條款首次立法日期。

舊制房屋重購:年度差額與房屋價額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歷史規則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21-07-01

舊制比較房屋部分的新舊價額,可能退抵額須用出售年度完整綜合所得稅資料計算。新屋價額要高於舊屋,土地成交價不能混入。 普通本人/配偶完成登記房地的已讀歷史/延續條款;每系統獨立基數。混合新舊持分重購價額分配、特殊owner及精確假日/月末期限未在本片段確定。 適用起日表示本片段已查核版本涵蓋範圍,不表示各條款首次立法日期。

土增重購:土地現值與交易日期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歷史規則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適用起日
2021-09-25

土增重購用兩次計徵土地增值稅的土地現值比較,日期還要分先登記、後立契及土增申報。核准退稅並入帳後,才列進實際可用現金。 普通本人/配偶完成登記房地的已讀歷史/延續條款;每系統獨立基數。混合新舊持分重購價額分配、特殊owner及精確假日/月末期限未在本片段確定。 適用起日表示本片段已查核版本涵蓋範圍,不表示各條款首次立法日期。

租買共同本金與預算的情境帳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資料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
租買比較從相同可用本金與每月預算出發;押金、貸款本金、房屋價值與出售實拿分開。房價與替代投資成長是假設,稅費缺資料時保留缺口,不能給確定出售實拿。

  1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25-11-27

  2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25-11-27

  3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4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25-11-27

  5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6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7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8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9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10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11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12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09-12-24

  13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14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15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21-10-23

  16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25-12-26

  17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26-09-11

  18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26-09-11

  19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26-09-11

  20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26-09-11

  21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22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23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24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15-07-21

  25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15-07-21

  26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27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15-08-19

  28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26-02-12

  29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20-06-24

  30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20-07-15

  31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20-07-15

  32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33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1979-02-22

  34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35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36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37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05-03-17

  38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10-03-12

  39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19-11-01

  40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41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42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26-03-04

  43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26-03-04

  44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45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46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47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48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1943-06-23

  49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50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1976-09-15

  51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1994-01-26

  52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12-08-03

  53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26-07-15

  54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26-07-15

  55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56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57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21-06-30

  58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21-04-28

  59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19-11-18

  60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61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62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17-01-19

  63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64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15-12-09

  65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21-06-23

  66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67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68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69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09-11-18

  70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71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公告日期:2016-06-30

  72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各項規則與來源依上列日期個別核對;未確認的項目仍需向主管機關查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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