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金與家庭責任

股票質押整戶壓力測試

分清契約產品後,試算擔保品與還本情境。

01

先選契約產品,再把整戶拆開

實際動用本金、被接受的擔保、契約門檻與價格假設分開填。只做本頁情境計算,不連券商或銀行帳戶。

去哪裡找 查看借款契約或信用帳戶名稱。三種產品分開整理,切換會保留各自本頁資料,不沿用另一產品的門檻。

初始數字全部留白。先選契約產品,會依它展開必要明細;不知道產品名稱時先向承作機構核對。

資料只留在本頁記憶體,不上傳或保存。範例須明確選用;價格與行動都是自設情境,不推薦商品或預測股價。

02

整戶數字、情境與確認清單

第一次整理後,修改條件會即時更新。

回到條件修改

先取一份最新完整對帳單

選正確產品、填實際本金與擔保清單,即可看已知小計與缺件。價格及行動情境需要時再加入;本金或認列不明,不會用核定額度補數字。

下一步整理與確認

  1. 核對契約產品與最新實際動用本金。
  2. 取同一天的完整擔保與信用分項明細。
  3. 將追繳、補足的數字與是否含等於一起向承作機構確認。

公式、規則與使用限制

證券商不限用途款項借貸以實際未償融通本金作分母;銀行股票設質依本人契約另核利息與費用。兩者都不以核定額度代替實際動用。

信用融資/融券依第53條:完整分子包含融資擔保、抵繳等認列擔保、帳戶融券擔保價款及保證金,扣所列費用與殘債;分母為實際融資本金加當前融券標的市值。單一長部位公式不能代替混合信用帳戶。

擔保值按輸入的單位、認列價格與維持率因子計算;可借成數和維持率因子分開。每項資格與認列需本人契約核對,不由證券名稱自動判斷。

價格與除權息只做明示假設,原價已扣權息時不可再扣;股息不自動成為擔保。完整官方交易日表未取得,不產生確定的事前扣值日。現況、各價格與行動情境逐項保留已知及未知,不混加。

自設目標反推為數學情境,整元只是便於安排。嚴格高於與含等於分開;還本反推須確認全部原擔保可留,實際部分還本亦須同時計入解押。第54條正式逐筆追繳額未啟用,不用自設目標差額冒充。

本頁不連券商/銀行帳戶,不提供行情、投資建議或股價預測。契約門檻不代表通知已送達、資格認定或必然處分;沒有通用130%斷頭價。銀行契約、現金擔保、認列與處分期限請向承作機構確認。當前已查核片段只用於本次情境,未知的原始生效日與歷史契約不自行回填。

常見問題

核定額度100萬元,動用50萬元,要用哪個?

分母採實際動用未償本金50萬元。核定額度只作附註,不增加或降低維持率;銀行契約其他分母債務仍須另外核對。

跌到130%是不是一定立刻斷頭?

不能一概而論。先分正確產品與本人契約,核對追繳值、比較是否含等於、正式通知與補足/處分條件。本頁只比較輸入數字,不判定通知已送達或必然處分。

有融券,為什麼還要填擔保價款和保證金?

信用整戶公式將帳戶現有融券擔保價款與保證金列入分子,將融券標的當前市值列入分母。兩者不是同一筆數字,原賣出價款也不能代替未確認的現有擔保。

補現金與還本金的效果一樣嗎?

不是。還本金改分母,還款後可能同時解押;新增現金只有契約明確接受及認列時才可能進分子。不限用途借貸的現金擔保規則尚未獲官方確認,該分支會停止。

自設目標反推是不是承作機構通知我要補多少?

不是。它只在本次完整帳戶與自設目標下推數學差額。信用第54條逐筆通知差額和整戶自設目標不同;正式追繳額仍向承作機構核對。

除權息提醒為什麼沒有顯示確定的提早日期?

需要完整、已核對且涵蓋該事件的證交所/櫃買交易日表,臨時停市亦需確認。查不到表就不以一般辦公日曆推六日前;已確認權息扣值的情境算術可以獨立保留。

擔保清單有一筆不確定,還能看其他項目嗎?

可以。已知認列小計與各項狀態保留,完整整戶率及受影響分支停止;小計不當成完整擔保或借款額度,也不把缺值補0。

公式來源與資料版本

證券商不限用途借貸的整戶維持率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資料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
先選產品並照契約填實際動用餘額、追繳與解除追繳條件。現金還本、補擔保和賣出擔保還本會改變不同數字;股息未確認撥入或還本前不能自動計入。130%是本類規則的追繳觸發條件,不是所有產品的斷頭價。 本輪重新讀已引用原文,追繳觸發小於130、取消紀錄大於等於166;不限用途法定補足高於166與取消紀錄不同。六營業日需要交易日曆,不以政府日曆或固定日數替代;不是自動處分日,歷史適用版本另核。

信用融資整戶維持率與契約條件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資料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
信用融資不能當一般股票質借;有融券時,分母還包含融券標的市值。缺融券擔保/保證金、費用、殘存債務或權值新股資料時,停止完整整戶試算並說明所缺欄位。 本輪重新讀已引用原文,追繳觸發小於130、取消紀錄大於等於166;不限用途法定補足高於166與取消紀錄不同。六營業日需要交易日曆,不以政府日曆或固定日數替代;不是自動處分日,歷史適用版本另核。

銀行設質的契約資料與明示情境已核對

引用版本
官方資料核對版(2026-10-08)
資料核對日
2026-10-08

銀行設質請依你簽的契約與授信明細確認;目前查閱證交所條文不涵蓋你的銀行契約。可以整理明示情境數字,但查無契約依據時不能判斷確定追繳或處分時點。

  1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2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3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4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5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6. 資料核對日:2026-10-08

    原例的約整數百分比與完整算式精度分開;不能為湊約數放寬核心誤差。

各項規則與來源依上列日期個別核對;未確認的項目仍需向主管機關查證。

本頁為概估/試算工具,結果依輸入條件、規則版本與假設產生,非官方核定,亦非法律、醫療或投資建議。辦理時請以主管機關及契約實際認定為準。